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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_跨考网

最后更新时间:2012-07-23 21: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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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概况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法、经、管、农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设有奉贤、徐汇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700亩。学校主体坐落在杭州湾畔奉贤大学城,与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为临,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风格现代而典雅,是师生学习和工作的花园和乐园。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有较完善的现代化仪器设备,为研究生培养提供科学研究和实习基地。

  学校有近60年办学历史,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2个一级学术型硕士点(包括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化学工程)授予领域,4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大学生约17500人,其中本科生15030人,研究生931人。学校发展态势很好,研究生教育发展速度居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生态技术与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思想政治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创新学院、高等职业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8个二级学院(部)。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省部级研究基地,3个上海市重点学科,5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7个上海市教育高地,2个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上海市级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4 个上海市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硕士生导师158人,博士生导师11人,正教授113人,兼职教授及企业专家66名。学校有973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6人,上海市教学名师2人,上海市领军人才2人,东方学者4人,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3人,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1人,上海市曙光学者6人。

  学校科研实力增势强劲,2011年科研经费达1.43亿,近五年来,累计科研经费4.9亿,年均科研经费9800万元,年平均增长率 19.3%;2007-2011四年间获得4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科技部重大基础项目前期研究专项,2项科技部973项目,105项省部级项目;25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含艺术类7项),申请专利726项,专利授权327项。

  学校坚持“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特色发展之路。学校依托学科和专业优势,以应用技术为本,以企业的科技创新服务为目标,立足上海,面向长三角,学校与奉贤区政府、上海科学院签署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成立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科技园、上海高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五年来,学校先后与浙江省、安徽省、江苏省的16个市(县)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为300多家中小型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学校还不断推进与行业协会、研究院所和大型企业的合作与联系,与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宝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公司、上海石化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等单位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共同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支持。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20多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合作关系。开展了双学位教育、研究生教育、学生交换学习、教师交流等各类合作项目。

  学校研究生教育积极对接上海国际大都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需求,发挥“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优势,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工程实践创新,积极建设有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模式,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热忱欢迎青年才俊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须知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44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60名(正式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校接受推免生,免初试,被接受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直接参加复试。

  三、报名办法、时间、手续、地点等按国家和上海市统一规定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按国家统一规定。

  (三)初试科目:四门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四)复试

  1. 复试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政策

  (一)我校录取的考生全部为公费指标,不缴纳学费,免收住宿费。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优先复试、优先录取。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设立“新生特别奖”,最高奖金3000元。

  (四)我校为硕士研究生设立普通奖学金300元/月和“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进入实验室后指导教师将根据经费情况及学生表现发放生活津贴。

  (五)上海市近几年入沪户口打分政策中明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与沪外211院校同分。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学校主页:http://www.sit.edu.cn/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研究生部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联 系 人: 程老师 电话:021-60873567 Email:odc@sit.edu.cn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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