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最后更新时间:2011-04-18 1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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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报考天津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硕士研究生!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报纸或杂志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也可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但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不接受在外地报名。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硕士报名条件:

  详见网页:http://cpm.tjufe.edu.cn/

  MBA咨询电话:022-88186384 MPA咨询电话:022-88186371

  MPAcc咨询电话:022-88186388 法律硕士咨询电话:022-88186386

  其他专业硕士咨询电话:022-88186385

  三、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1名(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全国统考、专业硕士联考)。全国统考各专业均可招收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时由用人单位、培养单位和学生本人签订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合同书。各专业招生数均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数。

  四、我校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国家教委统一命题,其他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写明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六、报名时间:全国统一规定时间;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七、凡初试上线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

  ①所报专业的专业课(笔试)

  ②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相当于六级水平)

  ③综合面试

  八、学制为2-3年。

  九、单独考试考生须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已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或单位业务骨干,且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天津财经大学

  十、招生简章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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