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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聚焦高频命题部分,逐一破解唯物辩证法考点

最后更新时间:2015-10-12 09: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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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政治:聚焦高频命题部分,逐一破解唯物辩证法考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部分历来都是我们考研政治高频考察点,这自然就成为我们备考2016年考研政治的重中之重,对于该部分的每个知识点都应该做到透彻理解,其重点、难点更要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如何快速的、提纲挈领的掌握、理解该部分的知识点,下图为跨考教育政治教研室李老师总结的辩证法部分考点逻辑图,可为复习此部分的同学提供参照。

  我们用一二三四五的数字记忆方式,既容易记住此部分的框架,但记住不是目的,理解知识点才是我们才能考出高分,因此,我们必须稳扎稳打、逐一击破。

  一个关系——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关系

  所谓客观辩证法,其实就是整个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状态、规律和原因。它是物质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辩证法,因此可以说它与物质世界同在的,甚至人类没有出现之前,自然界便有了客观辩证法,之后人类出现,有了意识,又经历人类社会一定的发展阶段,人类有了思维方式,那么,被主观的思维反映了的或者说被主观思维掌握了的客观辩证法便是主观辩证法,这样,客观辩证法就成了主观辩证法反映的对象,即客观内容,因此,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二大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联系和发展不仅是辩证法的两大特征,更是整个客观世界的特征,联系和发展原本是客观世界的本来面貌。但我们对此面貌的认识却比较晚近,因为这个客观世界太大了,一眼看不穿,一世也看不完,并且它本身也是一个复杂巨大的系统,其间还有数不清的结构、层次和要素,因此把握这样复杂的世界,仅仅看到世界的物质性是不够的,必须看到其中的联系,看到发展变化。

  1、联系具有客观性的特点,此特点不难理解,因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又是客观,因此物质间的联系也必然是客观的,任何强加于客观事物之间的主观联系都是不科学的,比如,东方人对数字6、8的钟爱、西方人对数字13的厌恶,都是主观的联系。

  2、联系还具有普遍性的特点,此特点有非常形象的类比,我国的互联网系统可以作为一事物来看待,那国内的每台电脑之间必有联系,而我国的互联网系统和国外的互联网系统又共同构成了世界上的互联网系统,但是我国的某个电脑和国外某一国家电脑能通过一个个服务器联系在一起,这中间起到连接作用的事物,被称为中介。因此,世界构成了普遍联系的整体,但这个整体是通过一个个中介来实现的。

  3、联系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例,比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体现的间接联系,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当然是必然联系,而一个瓜秧上结几个瓜,一个豆角里结几个豆又是偶然联系。所谓发展就是指前进上升的运动,它的实质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而新旧的事物的区分并不是以时间为界限的,而是从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有远大前途的角度来定义的。而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即是过程论,过程论强调一切事物都是发展的,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是过程,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的历史,过去现在和未来,过程论被恩格斯誉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其核心在于强调“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而非事物的集合体”。

  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规律

  通过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我们了解到这个物质世界是以联系和发展的状态存在着的,但是仅仅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又不能详细解释这个物质世界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于是我们便把那些最具普遍性的客观规律总结出来,于是就得到了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规律、质量互变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的规律、否定之否定——揭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的规律。虽为三大规律但是这三者的地位却不是比肩的三兄弟,而是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一以贯之的,也就是说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能够解释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样,通过这三大规律,客观世界上的任何事物的产生原因、所处状态以及发展的方向都可以说的清楚了。对立统一规律还是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我们讲的联系一定是以事物间的区别为前提的,可以说没有区别便没有了联系,联系内在的包含着区别,而区别和联系对应着对立统一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而事物之所以发展也是由于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事物向前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是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而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形而上学认为事物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事物的外部,而唯物辩证法恰恰相反,认为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来自于事物内部统一内部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这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并且对立统一规律给我们提供了一系列的矛盾分析法,使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如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

  四对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归纳与演绎、分析和综合式基本的思维方法。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需要把握的是人对事物的认识经历着从(感性)具体到首相和抽象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对于辩证思维而言,重要的是从抽象上升到理性具体。

  五对基本范畴——现象和本质

  (1)含义: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2)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①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是指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本质是同一类现象的一般共性。

  ③现象是多变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④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深刻单纯的。

  二者的统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①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态。

  ②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

  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3)本质和现象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②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能够通过现象认识本质。

  五对基本范畴——形式和内容

  (1)含义:

  ①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②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指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2)内容和形式对立的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两者是对立的。

  二者的统一:①相互依赖,不可分割:没有无内容的空洞形式,没有无形式的纯粹内容。

  ②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阻碍的作用。

  ③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内容与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只是对特定的事物和确定的关系才有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

  (3)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

  ②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五对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

  (1)含义:①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②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即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两者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作用于原因(反馈调控),互为因果。

  ③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3)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①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②因果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

  ③因果联系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

  (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②辨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可以增强人们生活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五对基本范畴——可能性与现实性

  (1)含义: ①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

  ②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现实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③现实性(现实)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

  (2)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

  ①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中有无根据和条件

  ②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现实中的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

  ③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④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

  (3)可能性和现实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①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②二者的统一:ⅰ)二者相互依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可能性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当中;ⅱ)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和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

  (4) 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①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五对基本范畴——必然性与偶然性

  (1)含义:①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

  ②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则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向。

  (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二者的对立:产生的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

  ①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而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或外部条件;

  ②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而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二者的统一:

  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支配;

  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

  (3)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①重视事物发展的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②决不能忽视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4)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必须批判两种错误观点。

  ①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这表面上抬高了必然性,实际上是把必然性降低到偶然性。同时,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把一切都说成是必然的,就会导致“命运”决定一切的唯心主义宿命论。

  ②唯心主义非决定论,把一切看成是纯粹偶然,根本否认必然性和规律性。会导致唯意志论,也会导致宿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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