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政治思修法基部分必背考点(5)

最后更新时间:2015-02-05 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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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政治思修法基考点

  三十六、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1.宪法特征:内容最重要、效力最高、制定修改最严格——根本大法

  2.宪法原则:党的领导、人民主权、公民权利、法治、民主集中制

  3.宪法规定:

  (1)(国家)

2016考研政治思修法基考点

  B.国家机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元首)

  c.国务院(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d.中央军事委员会(全国武装力量最高领导机关)

  e.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权力机关及其执行机关)

  f.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少数民族地区权力机关及其执行机关)

  g.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前者审判机关><后者监督机关>)

  (2)(公民)基本权义:

  a.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与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

  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

  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

  b.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其他义务。

  三十七、我国民商法律制度

  1.民事法律制度

  (1)1986 年公布并施行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

  (2)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基本制度 a.民事主体制度

  自然人: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精神状态+年龄<01018>)

  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b.民事行为制度

  (条件)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c.民事权利制度

  财产权与非财产权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

  d.民事责任制度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e.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普通诉讼时效(一般2 年)与特殊诉讼时效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法律不予保护

  f.合同法律制度

  形式: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

  内容: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

  g.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

  2.商事法律制度

  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

  三十八、我国行政法律制度

  1.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和理性原则

  2.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抽象-;具体-;

  3.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

  4.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基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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