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跨考教育考研政治真题考点结合大纲深度解析

最后更新时间:2015-12-26 16:28:11
辅导课程:暑期集训 在线咨询
复习紧张,焦头烂额?逆风轻袭,来跨考秋季集训营,帮你寻方法,定方案! 了解一下>>
2016跨考教育考研政治考点结合大纲解析

考点1事物存在的质、量、度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近年考题:2010年第2题,2011年第1题,2012年第2题,2016年第1题

真题:1.《百喻经》中有一则谚语,有一个愚人到别人家去做客,他嫌菜没有味道,主人就给他加了点盐,菜里加盐之后,味道好极了。愚人就想:“菜之所以鲜美,是因为有了盐,加一点点就如此鲜美,如果加更多的盐,岂不更好吃?”回家之后,他把一把盐放进嘴里,结果又苦又咸,这则谚语给我们的启示是

A.持续的量变会引起事物发生质的变化

B.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

C.不可能通过一些现象去而去认识某个事物的本质

D.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要时时注意事物的自我否定

解析:本题考查适度原则,少加盐味美,多加盐味苦,说明盐应适当,过犹不及。

大纲要点还原:

质。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

量。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度。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是我们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是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要把远大的理想目标和科学的求实精神结合起来,把敢想、敢闯的革命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既反对因循守旧、止步不前,又反对急躁、陷于空想。

拓展分析: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一般来说,对立统一规律多出现在分析题中,而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更多的是出选择题,根据往年的真题分析,量变质变规律已经在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考出,足见其重要性,而与量变质变规律相关的事物的“度”却少见,结合该考点的重要性,今年出现了对于“度”的考查也就不足为怪了。在本题中,初看题目让考生很容易联想到事物的质变量变,会导致选择错误的A选项,细读题目后,可知愚人不知少加盐味美,多加盐味苦,没有把握好放盐适度,考查的重点在于对“度”的把握。

跨考考研课程

班型 定向班型 开班时间 高定班 标准班 课程介绍 咨询
秋季集训 冲刺班 9.10-12.20 168000 24800起 小班面授+专业课1对1+专业课定向辅导+协议加强课程(高定班)+专属规划答疑(高定班)+精细化答疑+复试资源(高定班)+复试课包(高定班)+复试指导(高定班)+复试班主任1v1服务(高定班)+复试面授密训(高定班)+复试1v1(高定班)
2023集训畅学 非定向(政英班/数政英班) 每月20日 22800起(协议班) 13800起 先行阶在线课程+基础阶在线课程+强化阶在线课程+真题阶在线课程+冲刺阶在线课程+专业课针对性一对一课程+班主任全程督学服务+全程规划体系+全程测试体系+全程精细化答疑+择校择专业能力定位体系+全年关键环节指导体系+初试加强课+初试专属服务+复试全科标准班服务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尚学硕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含本网和跨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再通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跨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跨考网联系,电话:400-883-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