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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6考研复试基本分数线

最后更新时间:2016-03-08 09: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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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哲学[01]

380

50

75

经济学[02]

365

55

83

法学[03]

340

50

75

教育学[04]

350

50

150

文学[05]

360

55

83

理学[07]

320

50

75

工学[08]

(不含照顾专业)

315

45

68

医学[10]

335

50

150

管理学[12]

370

55

83

艺术学[13]

360

40

60

照顾专业*

305

45

68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40

 

 

应用统计硕士

335

50

75

法律硕士

320

50

75

心理健康教育硕士

325

50

75

汉语国际教育

360

50

75

英语笔译硕士

355

55

83

工程硕士

305

45

68

工商管理硕士

A:165

50

100

B:160

50

100

公共管理硕士

165

50

100

工程管理硕士

170

50

100

会计硕士

A:225

50

100

B:210

50

100

艺术设计硕士

355

40

6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

总分降20分,单科降5

注:1.照顾专业: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物理学[0702]按照门类线下总分降10分、单科降5分(满分100分)执行。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为支持国防建设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计划按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线执行。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院学科(专业)的情况确定。

在符合单门单科降1分总分增20分基础上,单科每再低1分总分再增10分的考生,折分后能够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参加复试,能否复试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伍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相关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五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政策执行。

一、资格审查

1.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④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⑥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只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及两封专家推荐信(只针对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

⑧《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只针对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⑨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只针国防生);

⑩所有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工作规定:

1、 各院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登陆校园网主页“学院设置”)。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单位根据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制定,本单位各学科复试分数不得低于学校各门类基本分数线,并上报研招处备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3、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部分学科进行实验技能考核)。

4、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5、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程序,复试结果均进行公示。监督电话:68913123,82837456;邮箱:yjszb@bit.edu.cn

三、调剂;

1.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校内调剂。

除照顾专业和物理学外,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学科门类相近,统考科目基本相同。

报考工学(不含080100、082500、082600)的考生,达到照顾专业或物理学的基本分数线即可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分别申请调剂到照顾专业或物理学,报考理学(不含071000、071200、077700)达到物理学的基本分数线即可申请调剂到物理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型研究生。

一志愿报考工学的考生达到工学基本分数线和一志愿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达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珠海学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光学工程[085202])。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001

宇航学院

赵老师

68914521

zhaohong@bit.edu.cn

002

机电学院

张老师

68911968

zhanghua@bit.edu.cn

003

机车学院

武老师

68912167

wuliyan@bit.edu.cn

004

光电学院

高老师

68918440

gfx689@bit.edu.cn

005

信息学院

吴老师

68918192

shashawu@bit.edu.cn

006

自动化学院

卢老师

68913758

yixue@bit.edu.cn

007

计算机学院

来老师

68913478

lljing@bit.edu.cn

008

软件学院

付老师

68944324

fuql@bit.edu.cn

009

材料学院

凌老师

68913947

7777@bit.edu.cn

010

化工学院

苏老师

68912671

suziqi@bit.edu.cn

016

生命学院

陈老师

68915244

cyj@bit.edu.cn

017

数学学院

杨老师

81384701

yanghuilei@bit.edu.cn

018

物理学院

刘老师

68911355

liuweiguang@bit.edu.cn

019

化学学院

赵老师

81381388

zhaoyue@bit.edu.cn

021

管理学院

刘老师

68912481

liufangyjs@163.com

022

人文学院

王老师

68912691

wxming@bit.edu.cn

023

法学院

孙老师

68915601

sunhaiyanlaw@163.com

024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68912690

dypxzx@bit.edu.cn

025

设计学院

魏老师

68912682

yuanxiaw@bit.edu.cn

026

教育研究院

单老师

68912793

shanjiefei@163.com

033

继教学院

熊老师

68914575

xxd@bit.edu.cn

088

图书馆

陈老师

68913707

870305@b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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