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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关于报送200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_跨考网

最后更新时间:2008-02-22 23: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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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关于报送200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有关通知精神,为了做好200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博士生专业目录内容:

1、学科、专业名称: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调整过的新学科专业目录申报;

2、要正确填写专业代码;

3、研究方向:按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制定的博士生培养方案确定,非经申报批准,不得随意增加研究方向;

4、导师姓名:经校学位办确认的博士生导师资格,各单位遴选出的2005年拟招生的导师。只列姓名,不列职称;

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按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生所涵盖的各专业及其他博士点均可招生,但必须在已有招收硕士生专业的基础上方可。

三 、2005年拟招生的导师资格:

1、必须是已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研究人员;

2、挂靠我校有关专业的外单位博士生导师;(如已超龄的不再挂靠我校招生,请各有关单位到研究生院落实后上报)其招生人数1-2人,最多不得超过2人。

3、考虑到导师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等因素,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遴选2005年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其遴选条件根据研究生院最近下达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博士生的2005年招生规模基本稳定,不再扩招,以提高培养质量为主,2005年的各博士点招生规模按学院、研究院下达(具体见附表),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导师的具体情况、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社会用人情况等确定各专业的招生规模数。

五 、为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不招收异地在职博士生,全部全脱产在校学习。

六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按一级学科招收直接攻博考生。

七 、为优化博士生生源质量,2005年继续由研究生院试行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的选拔工作,其招生数量(约占20%)纳入各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中。

八、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有关精神,2005年博士生的入学考试仍定为三门[即外国语(基础外语、听力、专业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专业课],每门分值均为100分。

希望各单位在确定考试科目时,要注意:

1、 两门业务课考试课程的覆盖面;

2、专业基础课按二级学科命题,不得同一专业同一考试科目因不同研究方向、不同导师而异;专业课根据不同研究方向可统一命题,也可分别命题。

九、根据《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我校各专业可招收同等学力者。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6年或以上者;(2)系统修过所要报考专业的所有硕士生课程,要有有效的成绩证明「必须是研究生院(部、处)教务部门出具的」;(3)已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篇相当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4)必须通过我校同专业硕士生的单独考试;(5)必须提交通过英语六级的证书或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全国统考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如个别专业对同等学力者另有特殊要求,或不招同等学力者,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十、以上工作必须在各单位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主持下进行,上报的格式详见附件(可上网下载),要求用word文档编辑,且务必于2004年6月17日前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招生办,同时发mail给招生办(nzsb@jingxian.xmu.edu.cn),逾期视自动放弃。

厦门大学招生办200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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