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硕考研 《刑法》复习要点(七)

最后更新时间:2012-06-12 11: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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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法律硕士考研之刑法部分有很多重要知识点,本文将其整理出来供广大法硕考生使用,跨考教育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1.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了乙。在获取赎金后,为防罪迹败露,便杀害乙以灭口。甲的行为()

  A.构成绑架罪一罪

  B.构成故意杀人罪一罪

  C.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二罪

  D.构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三罪

  答案:B

  2.甲为某市副市长,因为招商引资到外地考察,收受别的市礼品共50万元,没有上交归个人所有,后被发现。问他犯的什么罪()

  A.贪污罪

  B.受贿罪

  答案:B

  3.甲于某日在路边捡回一弃婴,声称是自己的儿子,以3000元卖给乙,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A.遗弃罪

  B.拐骗儿童罪

  C.拐买儿童罪

  D.诈骗罪

  答案:C

  4.下列哪一项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

  A.犯罪人与被害人是朋友关系

  B.犯罪行为

  C.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罪过

  D.行为人的行为使一定的社会关系遭到侵害

  答案:BCD

  5.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该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甲的行为构成: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金融凭证诈骗罪

  答案:B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的行为。认定盗窃罪的核心在于认定行为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主观上自认为不会被财物所有人、管理人、持有人发觉的方法,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具体表现:一是乘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持有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将财物窃走;二是在公共场所乘人不备进行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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