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 货币银行学讲义第08章 中央银行

最后更新时间:2011-07-27 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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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史、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主要内容、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掌握中央银行的职能与业务种类,理解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等。

  【本章重点】

  中央银行的发展及其体制类型。可适当补充介绍欧洲中央银行的有关情况。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中央银行在经济中的作用体现在其业务中。

  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其核心是独立性问题。

  【本章难点】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本章基本内容】

  9.1 中央银行制度

  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必要性。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中央银行的产生主要由以下4方面问题引起:银行券的发行问题、票据交换问题、最后贷款人问题;金融管理问题。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制度建立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844—1913),从英格兰银行成为中央银行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是中央银行的初创阶段;第二阶段(1913—1945),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是中央银行的急剧发展阶段;第三阶段(1946一),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现在,是各国完善中央银行制度阶段。

  中央银行的类型。中央银行的类型按中央银行的体制和中央银行的资本所有权划分。按体制可划分为三种类型:(l)复合式中央银行体制。国家不专门设立中央银行,而由一家大银行兼司中央银行职能;(2)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国家单设中央银行,全面执行中央银行的职能;(3)跨国中央银行制。指由货币联盟成员国联合组成中央银行。按资本所有权也可划分为三类:(1)政府拥有中央银行的全部资本;(2)公私合股持有中央银行资本;(3)完全由私人拥有中央银行资本。

  9.2 中央银行职能

  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是特殊的国家管理机关。作为特殊的金融机构体现在三个方面:(1)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目的是调节信用规模;(2)不经营普通商业银行业务,它的服务对象是政府和金融机构;(3)它处于超然地位,是银行的银行、最后贷款人和信用管理者身份出现。作为特殊的国家管理机关体现在:(1)中央银行管理和服务的领域是货币信用领域:(2)中央银行的管理手段是经济手段。

  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有三个:(1)发行的银行。它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的发行权;(2)银行的银行。其含义为,中央银行不直接与工商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它以金融机构为服务对象,集中它们的存款准备金,充当它们的最后贷款人,对它们的业务实施监管和指导;(3)国家的银行。它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政策。

  中央银行的业务。中央银行的业务分为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指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项目,主要包括流通中的货币、政府和公共机构的存款、商业银行的存款。

  流通中的货币——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负债业务,它通过再贴现、贷款、购买证券、收购金银和外汇等渠道,将货币投入市场;

  政府和公共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也是中央银行重要资金来源渠道,属于财政性存款,中央银行对这类存款不支付利息;

  商业银行的存款——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由商业银行交存的存款准备金和用于票据清算的活期存款两部分构成。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指中央银行的资金运用项目,主要包括黄金及外汇储备、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证券买卖和对政府及公共机构的贷款等。

  黄金和外汇储备——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资产业务,中央银行通过买卖黄金和外汇储备,达到调节货币资金,改善经济和外貌结构以及稳定金融市场等目的;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通过票据再贴现、票据再抵押和买卖有价证券方式实现;

  证券买卖——属于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实现其制定的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

  对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贷款——通过购买政府公债或国库券以及对政府和公共机构进行无担保的直接透支方式提供。

  9.3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焦点。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集中体现在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问题上。正确处理中央银行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应当遵循的两个原则:(1)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要以国家的经济发展为目标;(2)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要符合金融活动的规律。

  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历史演变。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中央银行产生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从目前来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呈不断加强趋势。

  按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的程度,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可分为三种类型:(1)直接对国会负责,独立性较大的中央银行:(2)名义上归财政部领导,实际上有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3)归财政部领导,独立性较小的中央银行。

  【材料分析】资料来源:《国际清算银行年报》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有关国家的发展情况

国家

年度

发展情况摘要

比利时

1993

一项新近颁布的法律规定,政府在中央银行的职责范围内得否决其决定,其中包括其货币。不允许对政府贷款。

法 国

1993

新的立法赋予中央银行制定而不仅仅是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责,规定其目标是稳定价格。政府不得授意于中央银行或从那里获得贷款。

德 国

1994

不再继续向政府支付款项。

意大利

1981

废除中央银行承购国库券的义务。

 

1992

中央银行获得制定贴现率的权力。

 

1993

禁止再向政府提供信贷(以前是自动达到一个限额);设定存款准备金要求的权力。

日 本

1997

一项提案建议制定新的法规:价格稳定被设为一个明确的目标:大藏省失去了以下权力,如对中央银行的业务进行授意、执行检查,解雇人员和保留在其董事会的永久席位。通过议会经常报告、公布政策会议的纪要,及由议会任命三名高级经理人员来增强其责任感。

新西兰

1993

取消向政府经常性开支提供贷款的义务。

西班牙

1994

一项新的法律赋予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自主权,并以价格稳定为其首要目标。延长行长及副行长的任期。该法律禁止向政府提供融资。

瑞 典

1989

新的中央银行法使中央银行的自主权强化的正式化:法律上对议会而非政府负责;延长行长任期并在任命方面减少政治影响。

英 国

1992

财政大臣让中央银行独立评估在执行通货膨胀目标中的进展情况。

 

1993

中央银行获准相机调整各种利率。(只要这些调整是在下一个月同财政大臣会晤之前)。

 

1994

公布每月同财政大臣会晤时中央银行所提独立建议的细节。

美 国

1978

充分就业及均衡增长法案要求中央银行需完成几项目标,包括充分就业和生产力充分利用;均衡增长及合理的物价稳定程度。中央银行有义务半年通报一次其在完成最终目标及计划与实施货币和信贷总量控制的情况。

  【本章复习思考题】

  关键词:

  复合式中央银行体制单一式中央银行体制跨国中央银行体制发行的银行

  一元的中央银行体制二元的中央银行体制国家的银行 票据再贴现银行的银行

  思考题:

  1.银行券的分散发行制度有何弊端?

  2.试述中央银行的性质。

  3.试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4.简述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5.论述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本章主要参考数目】

  [英] 里查德·德尔 著 《全球证券市场风险及监管》,宇航出版社1999年版

  李越 著 《金融市场秩序》,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版

  甘当善 编著 《欧洲中央银行》,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米什金:《货币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

  [美]米什金著:《货币金融学(第4版)》,李扬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课堂讨论】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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