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11-10-11 23:48:28
四、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29日(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11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2)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14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2.考试
(1)初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8日(详见准考证通知),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复试:约在2012年的4月上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主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北京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
1.我校自2011年起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具体改革内容可适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询。
2.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培养改革措施:
学院正在探讨从2012年开始在西方经济学专业试点开展硕博连读项目,硕博连读项目定位于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具体改革措施待学院进一步明确。
3.2012年我校将继续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25名左右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培养事宜将遵照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4.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5.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用人单位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明确申明不参加最后学校统一就业派遣。
6.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论坛) 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论坛)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7.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联系电话:010-64492202;邮购参考书籍可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10-64492338)。
8.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9.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10.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八、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部主页(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