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强化阶段:马哲知识点详解之第三章(2)_跨考网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04 09: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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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一、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唯物辩证法坚持物质世界是运动的、发展的观点。“运动”和“发展”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运动是指“一般的变化”,它包括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而发展则是指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前进性、上升性运动,即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同一事物的简单重复不是发展,事物数量的增减和位置的移动不是发展,事物由高级到低级的倒退的变化也不是发展。发展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的特点是永恒性和普遍性。

        新事物是指符合中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旧事物是指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

        判断一个事物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不能根据它在时间上出现的先后,新事物是新生产的,但新产生的不一定是新事物;也不能根据它的形式是否新奇,是否具有新特点,形式新奇和具有新特点的事物,未必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一定是新事物;也不能根据它的力量是否强大、是否完善,因为新事物在刚产生时,往往是弱小的、不完善的,由弱小到强大、由不完善到较完善,需要经过一个发展过程。判断一个事物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不能从表面上看,必须从本质上看。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是看它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

        1、新事物在最初出现的时候总是比较弱小的,旧事物反而比较强大。但是暂时弱小的新事物必然会战胜表面上强大的旧事物,这是由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

        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

        第二,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腹中产生的,它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一切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富有生命力的新内容。因此,新事物具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第三,在社会领域中,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

        新事物不断战胜并取代旧事物的过程,就是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前进的过程。

        物质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世界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恩格斯说:“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就是说,不能把世界看成是不发展不变化的事物的堆积,而要把世界看成是过程的集合。所谓过程,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成有毁,都有它产生、成长和灭亡的历史,任何事物都是作为或久或暂的过程而存在的。世界上没有永世长存的事物。自然界中的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人类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不再发展变化的、尽善尽美的社会只能在人们的幻想中存在。人们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任何一种思想观念、理论学说都处在不断修改和发展变化过程中,永远不会出现不再发展的终极真理。恩格斯说:“这种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人类的绝对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

        2、恩格斯把关于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的思想称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的基本思想。坚持这一思想,我们就要善于识别新生事物,热情地保护新生事物,支持新生事物迅速成长壮大。坚持这一思想,我们对现实要采取科学的批判态度,就是要认识到任何现实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当它还有其存在的理由时,要维护它的存在,使它获得正常的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但又不能把它看成是永恒的而加以崇拜,而是要把握住它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失去了存在的理由的时候,就要对它实行变革,用新的、更高级的东西来代替它。

二、两种对立的发展观

        1、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

        第二,唯物辩证法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

        第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形而上学则否认矛盾的存在。

        第四,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则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2、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呢?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它们的钥匙。

        第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第四,承认不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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