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考研政治史纲复习重点之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演变

最后更新时间:2018-05-03 17: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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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实质上是一次农民战争的胜利,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要求我们要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必须解决好农民问题,而当年,农民问题最主要的是土地问题,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形势的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制定了不同的土地政策,下面,跨考教育政治教研室的朱亚平老师就为大家解读一下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

  ①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采取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

  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大纲》,肯定了广大农民以革命的手段获得土地的权利。由于缺乏经验,这个土地法关于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禁止土地买卖等方面的规定,并不适合中国农村的实际。

  1929年4月,《兴国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保护了中农的利益使之不受侵犯。

  到1931年前后,基本形成了一条比较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②抗日战争时期。

  为适当调节各抗日阶层的利益,中共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③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其基本内容是坚决地支持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采取各种适当方法,使地主阶级剥削农民而占有的土地转移到农民手中;不侵犯中农的利益,不变动富农的土地。解放区在农民土地问题上,开始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削弱封建剥削,向变革封建土地关系、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过度。

  1947年7月至9月.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中共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满足贫雇农的要求,不能损害中农的利益。

  ④新中国成立后。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实行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保护富农政策,由解放战争时期征收富农多余财产改编为保存富农经济,(合作化后)从限制到逐步消灭富农。

  ⑤改革开放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跨考教育政治教研室 朱亚平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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