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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考研政治之马政经: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_跨考网

最后更新时间:2013-05-28 2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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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 1 ) 按劳分配及其客观必然性。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 是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客观要求是: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收入的尺度, 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收入, 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 多劳多得, 少劳少得, 有劳动能力而不参加社会劳动的人, 没有权利向社会领取报酬。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内部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 是由以下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第一,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根本前提。因为它排除了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劳而获的可能性。第二, 社会主义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第三, 旧分工引起的劳动差别和劳动还是个人的谋生手段, 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因为这要求在收入分配中承认劳动差别, 体现劳动差别。实行按劳分配, 对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起着重要的作用。

  ( 2 )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客观必然性。分配是所有制的实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相适应的。第一, 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决定分配方式的多样性。每种所有制形式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第二, 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即经营方式多样性也是决定收入分配方式多样性的重要条件。经营方式不同, 人们获得收入的方式也不同, 例如, 承包经营有承包收入, 租赁经营有租赁收入, 等等。第三,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要求有与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方式。市场经营活动有机遇性和风险性, 从而形成风险补偿性质的收入。

  ( 3 ) 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客观必然性。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是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的, 是公有制主体地位在分配领域的体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特点

  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相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最大特点在于, 它引入了竞争机制, 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具体分析, 主要有:

  ①劳动者提供的“劳动”, 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 即使以企业为单位的劳动者的联合劳动, 也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 而只是个别劳动或局部劳动。只有经过市场交换, 产品卖出以后, 生产中耗费的劳动才能被承认为社会劳动。

  ②按劳分配的劳动量, 不能直接用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时间来衡量, 而只能以被社会承认的劳动量作为计量标准, 即只能迂回曲折地通过价值来表现。

  ③要借助货币形式来实现。各种收入 ( 如福利性的实物分配 ) 均应量化为货币来发放。因而, 在现实生活中按劳分配的实现, 会受到商品价格因素和供求关系的影响和制约, 劳动的实际收入与劳动贡献之间一定程度的背离是经常存在的。

  ④按劳分配还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来实现, 而只能在企业的局部范围内实现。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有自主分配权, 所以, 按劳分配的主体是公有制企业而不再是国家。劳动者个人按劳分配收入的高低, 不仅取决于自己劳动贡献的大小, 而且还取决于本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不同公有制企业之间的收入水平和分配标准不完全相同。

  ⑤按劳分配不是全社会也不是公有制企业的惟一的个人收入分配方式, 而是有其他分配方式与之并存。

  确立劳动、 资本、 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中共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时提出:要“确立劳动、 资本、 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财富是由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在财富生产中, 劳动、 资本、 土地、 技术等都做出了贡献。这就为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共同参与财富分配提供了经济依据。第一, 体现一般劳动的贡献, 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 体现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经营管理人员等的复杂劳动的贡献, 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活力。第三, 体现包括土地、 资本等的贡献, 以集中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国家现代化建设。这样的分配机制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 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在分配制度上的体现, 并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和优化资源配置。为此, 必须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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