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备考:重点背诵 法律修养

最后更新时间:2013-04-17 16: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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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1)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职业规范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

  (3)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的国家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

  (2)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还体现在国家政策、统治阶级的道德、最高统治者的言论等形式之中。

  3、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1)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等。

  (2)奴隶制生产关系、封建制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相应地产生了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

  (3)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制约着法律的发展程度。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这一基本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历史性转变,是我们党和国家法制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2、 “法治”和“法制”,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从内涵上讲,却有重大区别。“法治”是一种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而法制则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只要有法律和法规存在就有法律制度存在,但不一定就是实行法治。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

  3、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4)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

  (5)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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