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跨考网择校择专业正文

北大光华2013年秋季入学MBA招生简章-跨考考研

最后更新时间:2012-07-24 08:00:00
辅导课程:暑期集训 在线咨询
复习紧张,焦头烂额?逆风轻袭,来跨考秋季集训营,帮你寻方法,定方案! 了解一下>>

北大光华2013年秋季入学MBA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跨考考研网研招网跨考论坛
摘要:北大光华2013年秋季入学MBA招生简章:包括北大光华2013MBA招生政策特点、报考条件、申请、面试、有条件录取等相关信息。

  北大光华2013MBA招生政策特点

  1.北大继续全面实行“提前面试,联考底线”的招生方式,即全部申请人都需在联考报名之前提交申请材料,经过材料评审,择优给予申请人面试资格;通过综合素质面试选拔给予部分优秀申请人有条件录取资格(即预录取资格);参加全国联考后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即可初取。

  2.获得北大光华MBA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如联考成绩未达国家A类分数线,可保留有条件录取资格至第二年。

  3.国际MBA、全日制MBA、在职MBA、深圳MBA四个项目分别招生,评审和面试成绩各自排序,给予有条件录取、等候以及不录取三种结果。申请国际MBA、全日制MBA、在职MBA项目,如果获得面试资格且面试结果在等候名单上,可以放弃候补资格,重新申请其他项目。录取后不再做班级调整。

  4.持有650分以上有效GMAT成绩的申请人可以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一、报考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1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面试、有条件录取(2012年5月-2012年10月)

  1.注册北大光华MBA官网综合服务管理系统(2012年5月中旬后更名为报考服务系统)。系统全年开放。光华MBA官网地址:http://www.gsm.pku.edu.cn/mba/index.html。

  2.在线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时申请人需要先选择申请项目。

  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按照每批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具体时间详见《2013年招生时间表》和《申请及面试时间表》 )。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一式两份(推荐信除外),具体要求见在线申请表中申请须知):

  1)申请表(在线填写后下载打印,并在指定位置用签字笔正楷签名、贴个人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或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其中一份需加盖档案所在地人事章或毕业院校教务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名片(请贴在证件粘贴页上。证件粘贴页在打印申请表时会自动生成)

  6)当前/最后一份工作单位组织结构图及您个人所处位置

  7)推荐信(非必须项,在线填写申请表时可下载标准模板)

  8)其他能帮助我们进行有效判断的材料,比如:GMAT成绩单或者其它语言成绩证明(TOFEL或者IELTS),其他证明文件(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3.申请材料评审: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和面试时间查询:面试资格和具体面试时间将在每批面试日期前在MBA官网系统布。

  5.面试及面试结果查询: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中文)。所有项目申请人均需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国际MBA项目(IMBA)申请人另需参加英文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安排在同一批进行)。面试后通过MBA官网系统查询面试结果。

  6.面试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有条件录取资格。

  三、全国MBA联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英语听力测试(2012年10月-2013年1月)

  所有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完成以下步骤:

  1.MBA联考报名:全国MBA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的方式。一般为10月初开始,10月31日截止。具体事宜请于2012年9月下旬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ch/)。届时,请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并通过网上交费平台支付报名费。

  2.全国MBA联考: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全国MBA联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数学,写作,逻辑)、英语二。具体考试内容以2013年MBA联考大纲为准。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时间为准)。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英语听力水平测试:北京大学将在全国联考阶段一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英语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但要求成绩合格才能录取。有关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听力考试的说明请于2012年12月上旬见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注:没有参加提前面试或参加提前面试但未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我们不建议您报考北大光华。

  四、初录取(2013年3月底-4月初)

  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2013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且北京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合格,获得初录取资格。英语听力测试成绩将作为国际班的重要录取参考。

  *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如2013年在北大参加MBA联考,但未达国家A类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将保留其有条件录取资格至第二年,其后仍须参加全国联考及北京大学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英语听力测试考试。

  五、正式录取(2013年4月-6月)

  初录取申请人通过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治审核即被正式录取。

  备考帮助

  对于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且确认报考北大光华MBA的申请人,北大光华将在联考报名结束后提供适量免费辅导课程及相关备考经验交流活动(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课程和活动),课程及活动时间安排请留意光华MBA网站十月份发布的通知。

  学费

  待定。 2012级学费为:国际班14.8万元、全日制班13.8万元、在职班20.8万元。学费按学年交纳。

  有意参加双学位项目的考生请见光华管理学院网站提供的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

  奖学金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设置新生奖学金、新生助学金和在校生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请见光华管理学院MBA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相关内容。

  户口、档案

  被我校录取的MBA学生如提出申请可将户口和档案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与清华大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合作,共同建立MBA考生诚信问题通报机制。在今后的MBA招生过程中,合作院校中的任何一所如果发现考生存在有失诚信行为,将在认真查证并确认后,把具体情况通过通报给其他合作院校。通报的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有失诚信的具体情节、本校查证的方法和最终处理结果。

  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grs.pku.edu.cn/ch/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室 100871

  咨询电话:86-10-62751354、62756913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官网: http://www.gsm.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老楼)212室 100871

  咨询电话:86-10-62747008

  电子邮件:mbaadmi@gsm.pku.edu.cn

更多精选内容请关注:空间
或微信:kkkaoyan

跨考教育(粉丝18.7万)

更多
  • 魔鬼集训
  • 精英计划
  • 复试
  • 私密1对1
  • 保研
跨考精品课程推荐

跨考考研课程

班型 定向班型 开班时间 高定班 标准班 课程介绍 咨询
秋季集训 冲刺班 9.10-12.20 168000 24800起 小班面授+专业课1对1+专业课定向辅导+协议加强课程(高定班)+专属规划答疑(高定班)+精细化答疑+复试资源(高定班)+复试课包(高定班)+复试指导(高定班)+复试班主任1v1服务(高定班)+复试面授密训(高定班)+复试1v1(高定班)
2023集训畅学 非定向(政英班/数政英班) 每月20日 22800起(协议班) 13800起 先行阶在线课程+基础阶在线课程+强化阶在线课程+真题阶在线课程+冲刺阶在线课程+专业课针对性一对一课程+班主任全程督学服务+全程规划体系+全程测试体系+全程精细化答疑+择校择专业能力定位体系+全年关键环节指导体系+初试加强课+初试专属服务+复试全科标准班服务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尚学硕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含本网和跨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再通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跨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跨考网联系,电话:400-883-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