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跨考网考研专业课正文

2011考研法理学考研笔记(2)_跨考网

最后更新时间:2010-08-12 05:36:38
辅导课程:暑期集训 在线咨询
复习紧张,焦头烂额?逆风轻袭,来跨考秋季集训营,帮你寻方法,定方案! 了解一下>>

第三节    法理学

一、“法理学”一词的演变及含义

作为背景常识了解即可

二、法理学体系

法理学体系由法本体论、法价值论,法认识论、法学方法论构成。其他内容都是纯法理学教学方面的问题,不可能出题。

三、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2005简答]

重点掌握法理学的地位

四、学习法理学的意义(了解即可)

第一编   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章   法

第一、二节  法的名称及概念争议[2006年单选]

所谓三大法学流派,即自然法学派、实证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三大学派都在试图说明“法是什么”。P28页,法的内涵与外延部分说明了本书的语境和视角,本书所讲的法,是从实证法的角度理解的,这一观念是必须首先树立的,否则在复习中你会走入死胡同。“国法”即国家制定的法,是本书所指的法的内涵,外延有四,此略。
第一节第二节内容,关键不在于记忆,而在于树立起一种观念或者说进入语境即可

第三节  法的特征[2005单选]

需要明确的是:本节所讲的“法的特征”是指法的外部特征,是在法与相近的社会现象相比较的层面上说的

一、 关于法的规范性

P30,第二段内容至关重要,必须深刻理解并准确记忆

法律文件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依据该段的内容。所谓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文件,可在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简言之,即具有普遍性的法律文件是规范性的法律文件。法律、法规都是规范性文件。所谓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没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文件(没有普遍效力,但具有法律效力)它是针对个别人个别事项所作出的,如判决书、公证书、委任书、结婚证、遗嘱、合同等)

二、 关于法的国家意志性

从体现国家意志角度讲,法总是一元的;法是实现国家意志的重点手段,但法并不等于国家意志,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选择题出题点]

三、关于国家强制性

法本身只有国家强制性,而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国家强制力是法外的东西。P31,最后一段。国家强制力即国家暴力,亦即国家权利体系。法的强制性体现国家强制力,国家强制力决定法的强制性。[选择题出题点]

四、关于法的普遍性

法的普遍性也称法的普遍适用性,法的概括性,应当将法的规范性和法的普遍适用性联系起来理解,二者实际上是对同一问题在不同角度的阐述。这一部分内容教材的说明比较浅析,关键是记住书中某些命题的提法。[选择题出题点]

五 、关于法的程序性

程序实际上是说,法和其他社会规范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的区别。比如道德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时候,并不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程序性是法的内在品质,其一,法律在本质上要求实现程序化;其二,程序的性质和功能也是对法律效率和权威的保障,防止了人们行为的恣意性。程序性保证了法的确定性和公正性。随着法学界对程序和程序正义的关注,这一内容的重要性也随之提升。

以上的说明主要是针对小题,但是也可能出样案例分析,让你分析法律和道德调整人们行为的区别。遇到这种情况,需要用法的这些外在特征(加上法的“可诉性”)与道德比照解答。

四、 法的可诉性

P37页第一段重点。

⊙特别提示:《法理学》P26—31 在法的每一特征下又有分述的几个命题,考生务必记清楚,都很可能转成选择题。

第四节   法的作用

一、 法的作用的含义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和功能。

以义务为本位的古代法和以权利为本位的现代法相比,法的作用的区别:前者更多的是涉及阶级统治。而后者还更多的涉及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其作用的目的倾向于保护人权、平等自由、保障经济效益和秩序等。

二、 法的作用的实质

第一、 法的作用是国家权利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手段和表现。

第二、 法的作用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体现。

三、 法的作用的分类(记住作用分类的标准,在选择题中可能以选项的形式出现。)

依据什么把法的作用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这种划分方式其实就是把法是一种社会规范这一命题就行分解之后得出(理论来源于拉兹)。法的规范作用指因法律的规范性(由“法是规范之一”命题分解)而具有的作用,即法律对人们的行为加以规范、指导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为实现阶级统治、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等社会目的而发挥的作用。

跨考考研课程

班型 定向班型 开班时间 高定班 标准班 课程介绍 咨询
秋季集训 冲刺班 9.10-12.20 168000 24800起 小班面授+专业课1对1+专业课定向辅导+协议加强课程(高定班)+专属规划答疑(高定班)+精细化答疑+复试资源(高定班)+复试课包(高定班)+复试指导(高定班)+复试班主任1v1服务(高定班)+复试面授密训(高定班)+复试1v1(高定班)
2023集训畅学 非定向(政英班/数政英班) 每月20日 22800起(协议班) 13800起 先行阶在线课程+基础阶在线课程+强化阶在线课程+真题阶在线课程+冲刺阶在线课程+专业课针对性一对一课程+班主任全程督学服务+全程规划体系+全程测试体系+全程精细化答疑+择校择专业能力定位体系+全年关键环节指导体系+初试加强课+初试专属服务+复试全科标准班服务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尚学硕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含本网和跨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再通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跨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跨考网联系,电话:400-883-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