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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史知识点梳理(五)_跨考网

最后更新时间:2009-04-03 05: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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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道家的教育思想

   1.老庄对社会文明的批判 道家认为人的理想状态既非有知识,也非有道德,而是如同婴儿般无知无欲、无争无斗的质朴状态。社会文明的发展使人异化,文化教育对人的影响一方面如同给马套络、给牛穿鼻,是摧残天性;另一方面使人智慧而变得奸伪,也是背弃自然。并通过比喻,指出“善治马”的伯乐实为摧残马的罪魁;大森林中的良木往往更易被砍伐而中途夭折,是因为人为干预。因此教育应视个将种种人为影响逐渐消减的过程,“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提醒人需注意教育的负面作用和教育中减少人为干预,遵循自然发展,富于启发。

   2.“人法自然”与教育作用  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对社会文明的批判并不简单的全盘否定教育的作用,而从反礼教的虚伪性出发,反对儒家以仁义道德为核心的教育,提出“绝圣弃知”。认为在“礼崩乐坏”的环境中,要保全人自然本性的话,必须以道为教,以道为师。绝学:不易学习表面繁杂事务知识为目的,而在于对一切自然、社会现象的本质与规律的直接把握。注重返归与保全人的自然本性,回避教育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实践性,则具有很大的片面性、消极成分。

   3.逍遥的人格理想  对儒、墨学者以仁义为追求的圣贤人格,道家提出怀疑,认为为仁义献身是以牺牲人的自然发展为代价,于是提出一种“无功”“无名”、物我两忘的逍遥人格。并以为现实中最当称道的不是圣贤,而是捕蝉者、屠夫、匠人、残疾人甚至盗贼等“小人”,因为他们的自然天性丧失的最少。道家虽然抵制人的社会化和社会责任,但也指出了社会原则与个性发展存在矛盾冲突的事实。

   4.提出怀疑的学习方法 道家对学术求知问题也有独特见解:提倡怀疑,不仅怀疑自然、怀疑社会、更怀疑圣人教条。庄周指出“六经”是前人社会活动的结果,二者如同足迹与步履,时代不可阻挡,为何要用过去的足迹限制今天的脚步;主张求知当“虚而待物”,“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自知有所不知是好的;不知而自以为知,是错的。还要辩证的学会学习,要注意思考知识与认识能力的关系:“吾生有崖,而知也无涯,以有崖随无涯,殆矣。”人生有限,宇宙无穷,如何解决有限的知识能力与无限的知识世界的矛盾?

(九)法家的教育思想

       1.提倡耕战的学派  战国时期趋向统一,统一要靠实力。韩非说:“力举则人潮,力寡则朝人。”(《韩非子·显学》)力就是军事与经济实力,又最终落实在人民是否积极参加耕战上。从商秧到韩非,始终如一倡导耕战。

       2.人性利己说与教育作用  《管子》一书中就认为,趋利避害是人性之常,以后商秧坚持这一看法,并将其余耕战结合在一起应用到实际。韩非不仅以为“不免于欲利之心”,还认为人心总是利己害人的,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利害关系,离不开“计算之心”。(《韩非子·解老》)源于此立论,他在教育上提出许多严厉的论断。认为不能指望人们自觉为善,只能设法令人们不得为非。只看到刑法的统制作用,不讲教育感化。认为无需尊重人格、人的尊严。法家只讲法治而弃置人治,实际否定教育的存在价值。

       3.禁诗书与“以法为教”  这是对商秧“燔诗书而明法令”的发展。法是一种依据或准则,有了法,就是人的行为有规矩可循,百姓、总法、社会就安定。官吏知法、守法百姓就不会受残害。因此,实施“以法为教”,采取“信赏必罚”、“鼓励耕战”等形式。

       4.禁私学与“以吏为师” 若“以法为教”主要表达了法家推行法治的内容,则“以吏为师”表达了法制教育的实现手段。“以吏为师”重在吏,不在师或在法不在教,师并非教师意义上的师。法家认为私家学派存在意味着扰乱法治,立法就是为了废除私学,必须毫不妥协地推行法令,对易于导致“二心”的学派应“禁其行”、“破其群”、“散其党”。“以吏为师”就是在于减少从事文化知识工作的人,这样的人少了就不会破坏社会秩序。“以法为教”和“以吏为师”最多只能作为一种社会教育,法制教育要推行但不能走向极端。文化知识教育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结果,而且是人类进步的条件,法家如此的主张和实践不能不说是一种教育的倒退。

(十)战国后期的教育论著

   1.《大学》原是《礼记》的一篇,朱熹据二程所定,另行编订次序,作《大学章句》。自程朱后,《大学》便从《礼记》中分离出来,成为“四书”之一。宋元以后封建教育都以“四书”为基本教材。《大学》提出了儒家对于大学教育目的、任务和途径的总结性论断,提出一个完整而概括的政治、道德教育的纲领和程序。大学教育三纲领即“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教育的目的在于“明明德”,就是使人们的先天善性得到明复和发扬,善德既明就要做“新民”,并且要达到“至善”的境界。这是对封建社会君臣、父子的伦理纲常最为准确的概括和表述。《大学》把大学的教育程序概括为八个条目,即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根据纲领,完成“修己治人”的教育目的的一套完整程序或步骤。按儒家的观点,“修己”是“治人”的前提,“治人”是“修己”的目的,这是封建教育的实质。在八条目中,“修身”为中心环节,只有“修己”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天子以至庶人,一时皆以修身为本。” 格物、致知是八条目的基础,但对于如何做未加以说明,后人根据自己理解加以发挥,产生了宋明理学程朱学派的格物、知天理与陆王学派的格吾心、知心性的分歧,一派强调读经书、道问学;一派强调静省思、尊德性,影响极大。

   2.《中庸》  和《大学》一样,从《礼记》中分离出来,成为“四书”之一,是我国第一本教育哲学著作。基本思想是发挥儒家折衷调和的思想,即中庸之道。提出“君子素其位而行”,要求在社会矛盾面前“素位而行”,为此,要摒弃外物影响,潜心修养,作向内的慎独功夫,去把握先验的“理”,达到“诚”和“至诚”的境界。这是教育的首要任务。《中庸》开宗明义:“天命之为性,率性之为道,修道之为教。”即道是从性来的,而性又是天之所命,教育就是遵循天命之性加以修养,使之和于道的过程。《中庸》把这个过程具体化为五个步骤:“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包括了学、思、行的完整过程,使儒家重视学习、思考和实行精神更加系统化条理化。这一过程值得借鉴,被朱熹称为“为学之序”。此外,《中庸》还强调个人主观努力,不仅要读经书,还要尊德性,二者相互并进,有一定积极意义。

   3.《学记》  《礼记》中的一篇,使中国教育史上和世界教育史上一部最早的、最完整的专门论述教育、教学问题的论著。战国末期思孟学派所著,全文1229字,对先秦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作了相当全面的总结和概括,论述了教育的作用、目的、任务以及教育制度,教学内容、原则、方法,教师及师生关系,总之,对教育学基本问题都有论述,被认为是“教育学的雏形”。

(1)教育作用 “建国君民”,“化民成俗”,简明扼要说明了教育的社会作用和对人的发展作用,既论述了教育的必要性,又阐明了教育的可能性。“发虑宪,求善良,足以小闻,不足以动众;就贤体远。足以动众,不足以化民。君子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

(2)从地方到中央的理想学制系统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痒,术有序,国有学”。关于学年,把大学教育年限分成2段、5级、9年,第1、3、5、7学年毕,共四级,为一段,七年完成,谓之“小成”,第九学年毕,为第二段,共一级,考试合格,谓之“大成”。

(3)学校管理, 视学和考试。十分重视大学和小学的入学教育,把它作为教育管理学校的重要环节来抓。开学这天,天子率百官亲临学宫参加开学典礼,祭祀“至圣先师”。还定期视察,重视学业训诫仪式。学习过程中,每隔一年考察一次,第一年,“视其离经辩志”,考察阅读方面能否分析章句,思想道德方面能否确立高尚的志向;第三年,“视其敬业乐群”考察对学业态度是否专心致志,同学相处是否团结友爱;第五年,“视其博习亲师”,学识是否广泛及与教师是否亲密无间;第七年,“视其论学取友”,学术见解与交往朋友,合格谓之小成;第九年,“视其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学术上融会贯通和志向上坚定不移,合格谓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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