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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跨考网

最后更新时间:2008-02-22 23: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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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昌大学与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和1949年创建的南昌大学一脉同源,厥后几经更叠,至1993年5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将成立于1958年的原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复名为南昌大学。南昌大学是江西省惟一一所省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并校以来,学校得到了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教育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成为“文理工渗透、产学研结合”的新型综合性大学。

  学校位于有着“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和“英雄城”之美誉的江南古城-江西南昌市,校园景色秀丽、环境优雅。有青山湖、前湖、鄱阳湖3个校区,占地面积6300亩。正在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南昌市红角洲,占地面积3600亩,是集生态化、现代化、数字化为一体的山水园林式校区。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拥有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和网络中心等公共服务体系。现有专任教师1399人,其中正副教授81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1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418人;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2个,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专家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博士生导师53人、硕士生导师480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体系完备。拥有理、工、农、医、文、史、哲、经、管、法、艺术、体育和教育等多门学科,现有71个本科专业、78个硕士点、7个博士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20个省级品牌专业、26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全国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重点工程中心,具有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展法律硕士(jm)等项目的联合办学。目前,全校统招博士、硕士生以及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研究生人数共计4000余人。学校还设有中德联合研究院、中德食品工程中心、中法工商管理教育培训中心和中英联合学院等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并获得中法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医院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中英合作培养计算机信息技术与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南昌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始终贯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教育思想,朝着我校“全国性、国际化、高水平,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新型综合性大学”的建设目标,致力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现代化,致力于信息技术和素质教育,致力于前瞻性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致力于完美人格和理念的塑造。南昌大学严谨求实的学术传统,浓郁健康的校园文化,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将使每一个有志者学业有成,为自己的美好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热忱欢迎报考南昌大学!

  二、招生规模

  2005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其中,国家计划600名(含免试推荐生数);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600名(实际招生规模数及其国家计划、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的比例,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与手续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大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除(1)(2)以外的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已进修大学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六门主干课程(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③已至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并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类别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三)(四)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14日(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内将有关报名材料和下列报考材料送交或邮寄至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1、考生最后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须经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盖章认可并与原件相符);

  3、用正楷写明考生地址的标准信封4个(用于接收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等),如需自取的考生则须在信封上注明“自取”字样及联系电话;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复印件。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复试一般安排在2005年4月中下旬。复试的基本要求和规则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应届生考生提交成绩证明;往届生考生提交毕业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业绩材料的原件)、体检和政审(调档),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我校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外国语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40分)三部分。笔试根据不同的专业分别有答题、画图等;面试包括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总分为15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者,将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张榜公布。各专业的公费生、自费生和替补人员的名单将严格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排序自动递补。接受了校外调剂生差额复试的专业,将校外调剂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序,按该专业的剩余指标依次录取。

  五、体格检查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由我校医院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组织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的专业之列,则必须调转相近专业,若无相近专业可调,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请在报名之前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了解哪些疾病不能录取、哪些专业不宜就读等规定。

  六、其他事宜

  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者,按弃权处理,其空额将从替补名单中按序自动递补。学费收费标准按赣教计字「2001」190号文件规定,每生每学年捌仟元整(根据该文件规定,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同等待遇。相关待遇可上校园网查询)。

  七、招生咨询与购书指南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外提供招生简章和各专业近3年专业课试卷(可邮购或直接到研招办购买试卷)。其它考研相关信息,可上网查询(南昌大学主页:www.ncu.edu.cn)。“学研书社”可向考生提供购书服务,联系电话:0791-8320693、0791-2809546,联系人:刘忠伟。

  单位代码:11902

  联系部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339号南昌大学(南区)机械楼7楼

  邮政编码:330029

  联系电话:0791-8305073、8181691

  传真:0791-8318243

  联系人:王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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