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复习知识点(21)

最后更新时间:2017-08-14 14: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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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备考复习是漫长而枯燥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硕考研的热度也有所增加。报考法硕的人数逐年增加,压力也越来越大。下面跨考教育小编为广大考生奉上法硕考研之民法学复习知识点整理,希望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法律硕士的基础知识,做好前期准备,祝2018考研成功。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主要是财产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条件。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因为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其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发生变化。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凡法律规定可成为民事主体的,不论其为自然人还是组织,都属于民法上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分类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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