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硕考研知识点之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最后更新时间:2014-12-01 14:08:55
辅导课程:暑期集训 在线咨询
复习紧张,焦头烂额?逆风轻袭,来跨考秋季集训营,帮你寻方法,定方案! 了解一下>>

提到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大家都很清楚,但是这两项的适用条件又是什么呢?为了帮助考研的同学们,我们将与大家分享2015年法律硕士考研之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众所周知,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是为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然而,经过对《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的对比,笔者发现,刑诉法对这两者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规定大致相同。这给司法机关在实际操作上准确区分这两种情况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难以准确适用,也给及时、准确地办结案件带来了不利影响。鉴于此,为了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防止出现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笔者认为应该在《刑事诉讼法》中分别规定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具体如下:

第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应适用取保候审为宜,即:(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二,对监视居住的条件宜另行规定,具体应包括这样几种情形:(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的,但患有急性、恶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的,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羁押,但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结案的;(四)罪该逮捕但证据不充足的;(五)本应取保候审,但不能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

2015年法律硕士考研之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适用条件分享完了,再次遇到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大家一定会知道有什么区别了吧,相信大家通过不断的学习都会是最棒的!

跨考考研课程

班型 定向班型 开班时间 高定班 标准班 课程介绍 咨询
秋季集训 冲刺班 9.10-12.20 168000 24800起 小班面授+专业课1对1+专业课定向辅导+协议加强课程(高定班)+专属规划答疑(高定班)+精细化答疑+复试资源(高定班)+复试课包(高定班)+复试指导(高定班)+复试班主任1v1服务(高定班)+复试面授密训(高定班)+复试1v1(高定班)
2023集训畅学 非定向(政英班/数政英班) 每月20日 22800起(协议班) 13800起 先行阶在线课程+基础阶在线课程+强化阶在线课程+真题阶在线课程+冲刺阶在线课程+专业课针对性一对一课程+班主任全程督学服务+全程规划体系+全程测试体系+全程精细化答疑+择校择专业能力定位体系+全年关键环节指导体系+初试加强课+初试专属服务+复试全科标准班服务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尚学硕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含本网和跨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跨考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再通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跨考网”,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跨考网联系,电话:400-883-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