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硕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律关系构成要素(附答案)

最后更新时间:2014-12-02 16: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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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是法律硕士考研的重点科目,只有掌握了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才能够更好地利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今天大家分享法理学简答题,并附有答案,希望考生能够利用自己的所复习的知识点去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自己的做题能力。

2015法硕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律关系构成要素(附答案)

1.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①主体:自然人、法人。

特殊权利能力须以一定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才能享有。

责任能力是行为能力在刑事法律关系中的表现形式。

②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将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联系的中介。

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条件:1)一种资源2)有稀缺性3)有可控性。

法律关系客体种类:1)物(主要地位)2)行为3)精神产品4)人身利益。

③内容: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取得或付出的状态。

权利义务是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

本质上,权利是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行为方式上,权利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为、必须怎样为、不得怎样为,是意志与行为的自由。

义务是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表现为必须怎样为、不得怎样为,是意志与行为的限制。

权利义务是法律调整特有,区别于道德行为最明显标志,法律与法律关系内容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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